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21

121.要知道,主承

121.要知道,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,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,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。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,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,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,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,他们都接受、承认这种说法,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。

属天的奥秘 #5072

创世记40:1-23

创世记40:1-23
  1.于是,这些话以后,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他们得罪了他们的主埃及王,
  2.法老就恼怒酒政长和膳长这两内臣,
  3.把他们下在护卫长府内的看守所,放在监里,就是约瑟被囚的地方。
  4.护卫长把他们交给约瑟,约瑟便伺候他们。他们有些日子在看守所。
  5.他们二人,就是被囚在监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长,都作了一个梦,是同夜各作一梦,各梦都有讲解。
  6.到了早晨,约瑟来到他们那里看他们,看哪,他们很忧愁。
  7.他便问法老的两内臣,就是与他同囚在他主人府上看守所里的,说,他们今日为什么面带愁容呢?
  8.他们对他说,我们都作了一个梦,没有人能解。约瑟对他们说,解梦不是出于神吗?请你们将梦告诉我。
  9.酒政长便将他的梦告诉约瑟,对他说,在梦里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树。
  10.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,好像发了芽、开了花,结出串串成熟的葡萄。
  11.法老的杯在我手中,我就拿葡萄挤在法老的杯里,将杯递在法老手掌中。
  12.约瑟对他说,你所作的梦是这样解:三根枝子就是三天,
  13.三天之内,法老必使你抬起头来,恢复你原来的职位,你仍要将法老的杯递在他手中,像先前做他酒政时一样。
  14.但你得好处的时候,求你记念我,施怜悯与我,向法老提说我,救我出这牢房。
  15.我实在是从希伯来人之地被偷窃拐来的。我在这里也没有作过什么,叫他们把我下在坑里。
  16.膳长见梦解得好,就对约瑟说,我在梦中看见三个筐子,它们上面有洞,在我头上。
  17.最上面的筐子里有给法老的各样食物,是膳长所做的工,有飞鸟来吃我头上筐子里的食物。
  18.约瑟回答说,你的梦是这样解,三个筐子就是三天。
  19.三天之内,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,把你挂在木头上,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。
  20.于是到了第三天,是法老的生日,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,使酒政长的头和膳长的头在众臣仆当中抬起来,
  21.使酒政长官复原职,他仍旧递杯在法老手掌中。
  22.但把膳长挂起来,正如约瑟向他们所解的话。
  23.酒政长却不记念约瑟,竟忘了他。
概览
  5072.本章内义继续论述试探的状态,肉体事物通过试探能被带入一致的状态。准确来说,肉体事物就是感官能力,感官能力分为两种,其中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,另一些感官能力从属于意愿部分。从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感官能力由埃及王的酒政来代表,从属于意愿部分的感官能力由膳长来代表。最终前者被保留下来,而后者被抛弃;这一点由以下事实来代表:酒政长恢复原职,而膳长却被挂起来。其它的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。

属天的奥秘 #2658

2658.“因为这婢

2658.“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,还是在良善方面,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。这从“继承产业”、“婢女的儿子”和“我的儿子以撒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继承产业”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(稍后会解释);“婢女的儿子”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(参看2657节);“我的儿子以撒”是指真理(即“我的儿子”)和良善(即“以撒”)方面的神性理性(参看2623, 2630节)。“以撒”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,这一点从“笑”的含义明显可知,以撒因笑得名,“笑”是指对真理的情感,或真理之良善(可参看21:6-7;2640, 2641, 2643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,还是在良善方面,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。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,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,即:神性是生命本身,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;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,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。
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,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,或生命的接受者,而是生命本身,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。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,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:
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,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。(约翰福音5:26)
在此被称为“儿子”的,是神性人身或人性(1729, 2159, 2628节)。同一福音书:
生命在祂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(约翰福音1:4)
又:
耶稣说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(约翰福音14:6)
又:
耶稣说,我就是复活,就是生命,信我的人,即使死了,也必活过来。(约翰福音11:25)
又:
神的粮,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。(约翰福音6:33)
但人并不是生命,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(可参看2021节等)。由此明显可知,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,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,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,都被逐出了。这就是“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”这句话的意思。
当论及主时,“继承或承受”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,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;当论及人时,“继承或承受”是指拥有主的生命,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。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,也就是耶和华;而拥有主的生命,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;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,是主的,故被称为祂的“继承(或承受)者”和“儿女”。
在旧约圣言中,“继承或承受”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,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;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,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。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“得以为业”(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);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“继承或承受(为业)”(inherit)。在原文,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;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;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,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。在本节,“以撒”代表主的神性理性,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;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“得以为业”的词,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(或承受)者和所有者,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(马太福音21:33, 37, 38; 马可福音12:7; 路加福音20:14);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,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。
在圣言中,当论及人时,“得以为业”和“继承或承受(为业)”表示从主接受生命,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,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:
得胜的,必承受这些为业。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儿子。(启示录21:7)
马太福音:
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、姐妹的,必要得着百倍,并且承受永生。(马太福音19:29; 25:34; 马可福音10:17; 路加福音18:18)
此处天堂被称为“永生”,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“生命”(如马太福音18:8-9; 19:17; 约翰福音3:36; 5:24, 29),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,凡接受主生命的人,都在天堂。
诗篇:
神要拯救锡安,建造犹大的城邑。他们要在那里居住,得以为业。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。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。(诗篇69:35-36)
此处“得以为业”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,“承受为业”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。以赛亚书:
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,必得我的圣山为业。(以赛亚书57:13)
摩西五经:
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那地,我要把你们领进去,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。(出埃及记6:8)
从字义上看,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,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。但从内义上看,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,因为正如“亚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”代表主,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,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,换句话说,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。马太福音(8:11)提到的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,因为在天堂,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、以撒或雅各,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,就像知道“与他们一同坐席”表示什么一样。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(1224, 1264, 1876, 1888节);“迦南地”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(1585, 1607, 1866节),也简单地被称为“地”(1413, 1607, 1733, 2571节)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:
温顺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。(马太福音5: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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